|  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权利和义务
3.1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有权向各成员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就物流发展问题提出建议。
3.2 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可以将自己的成员派到有关国家担任国际观察员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出版和印刷科技著作并开展其它业务活动。
3.3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可按照法定程序建立自己的教学和科研中心,可以在有关国家建立试验室,参加国际和社会科学组织。
3.4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可自行确定内部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劳动付酬方式,根据有关法律确定行政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障。
3.5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有权支配和使用自己的资产和财产。
3.6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对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的义务不承担责任,同样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对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义务也不承担责任。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对其成员的义务不承担责任,而成员同样对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的义务也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