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总则
1.1由物流企业及物流专家和相关国际政要支持于2004年建立合法的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是专门从事世界物流促进的国际组织.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目前有5个创始准成员均为联合国主权国家。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的潜在成员国可达到100个。
1.2 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在其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本章程,各成员将在平等、自愿、民主和人道主义原则的基础上开展活动。
1.3 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按照法定程序注册国际机构: 管理总部设在香港:
执行中心设在:北京
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对外也可称: 世界物流发展促进委员会: 做为联合国附属机构已在联合国备案。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各国设立分支机构。
1.4 世界物流发展促进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设立账户,组织标识,印章,公文纸张,按规定程序批准有关文文件。
|